爵士乐(Jazz),一种起源于非洲的音乐形式,由民歌发展而来。爵士乐以多种形式呈现出繁荣景象,其乐曲风格极其耀眼,节奏一般以鲜明,强烈为主,从根源布鲁斯、拉格泰姆(Ragtime),经过新奥尔良爵士乐到Dixieland爵士乐、摇摆乐、主流爵士、比波普、现代爵士到自由爵士及电子爵士。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寻根溯源
布鲁斯的诞生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进入爵士时代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早期音乐家
爵士乐北上
小路易斯和“国王”Joseph O1iver
Creo1e爵士乐团
第一张爵士乐唱片
“果冻卷”Ferdinand Morton
Louis Armstrong在纽约以及大乐团的诞生
“国王”路易斯
爵士时代
Paul Whiteman——爵士之王?
Beiderbecke的遗产
爵士乐在中国的历史
艺术特色
种类蓝调(Blues)
繁音拍子(Ragtime)
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摇摆乐(Swing)
比波普(Bebop or Bop)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摇滚爵士乐与融合爵士乐
新咆哮乐与后现代咆哮乐
波萨诺瓦(Bossa Nova)
方克爵士(Jazz Funk)
后波谱(Post-modern Bop)
酸爵士(Acid Jazz):
现代爵士(Modern Jazz)
其他
概述
发展历史 寻根溯源
布鲁斯的诞生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进入爵士时代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早期音乐家
爵士乐北上
小路易斯和“国王”Joseph O1iver
Creo1e爵士乐团
第一张爵士乐唱片
“果冻卷”Ferdinand Morton
Louis Armstrong在纽约以及大乐团的诞生
“国王”路易斯
爵士时代
Paul Whiteman——爵士之王?
Beiderbecke的遗产
爵士乐在中国的历史
艺术特色
种类 蓝调(Blues)
繁音拍子(Ragtime)
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摇摆乐(Swing)
比波普(Bebop or Bop)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摇滚爵士乐与融合爵士乐
新咆哮乐与后现代咆哮乐
波萨诺瓦(Bossa Nova)
方克爵士(Jazz Funk)
后波谱(Post-modern Bop)
酸爵士(Acid Jazz):
现代爵士(Modern Jazz)
其他
展开 概述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名叫爵士乐[1](jazz music)的音乐,具有显著美国特色的音乐从默默无闻、起源于民间的音乐发展成为美国本土产生的最有份量的艺术种类。如今在全世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聆听和演奏它。爵士乐以如此众多的形式出现,而且每一种形式都相当重要,都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及独具的魅力而流传至今。如果要欣赏各种爵士乐,体会其中种种乐趣,就不能不需要拥有开放的态度,兼容并听。
发展历史
寻根溯源
19世纪期间音乐是美国南部种植园黑人奴隶们表达自我生活和情感的重要手段。从19世纪末开始,爵士乐以英美传统音乐为基础,混合了布鲁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乐类型,是一种“混血”的产物。美洲的黑人音乐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节奏特色明显,而且保留了集体即兴创作的特点。这种传统与新居住地的音乐——大部分是声乐——结合起来,结果诞生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声音而是一种全新的音乐表达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乐是宗教性的。这些优美动人的歌曲白人也听,不过比乡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这类歌曲多一分上流社会的味道。今天人们所知道的福音音乐(gospel music)更准确地说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对二十世纪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乐中宗教性的继承。 其它早期的音乐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时代的做工歌曲、儿歌及舞曲,这些都成为重要的音乐遗产,特别要考虑到在当时的制度下,音乐活动受到相当严格的限制。
布鲁斯的诞生
在蓄奴制被废,黑奴得到解放以后,非洲—美洲音乐的发展很快。军乐团所弃用的乐器加上新获得的迁徙自由形成了爵士乐的根底:铜管乐、舞曲、布鲁斯。 布鲁斯布鲁斯
作为一种音乐形式看似简单,实际可以有几乎是无穷的变化,一直是任何一种爵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独立的存在。可以说如果没有布鲁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摇滚乐。简单说明一般布鲁斯的特点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节为一个乐段的音乐所组成,歌词紧密,它的“忧郁(蓝色)”特色产生的原因是将音阶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实际上,布鲁斯是作为与宗教音乐相对应的一种世俗音乐形式。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国绝大多数南部城市内,都出现了黑人铜管乐队、舞曲乐队及音乐会乐队。与此同时,美国北部的黑人音乐倾向于欧陆风格。在该时期,拉格泰姆(Ragtime)开始形成。虽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钢琴上弹奏,但是一些乐队也开始演奏它。拉格泰姆的黄金时代大约是在1898年到1908年,但它的时间跨度实际很大,影响绵延不绝。最近,它又被发掘出来,新的"拉格泰姆"特征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切分音,但它的布鲁斯因素几乎荡然无存。拉格泰姆与早期爵士乐联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节奏较为稳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Scott Joplin(1868-1917)。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师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后者虽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这种音乐形式的内涵。
进入爵士时代
拉格泰姆,特别是淡化爵士色彩的通俗风格,其娱乐对象是中产阶级,为正统音乐人士所不喜。爵士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期,但当时还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称为Jass,首先出现在美国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区内。和拉格泰姆一样,爵士乐最初也是作为舞曲出现的。最早成为早期爵士乐同义词的城市是新奥尔良,这种说法有几分真实,但也有几分夸大。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新奥尔良在爵士乐诞生及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在这里,对爵士乐早期的历史研究及记录比在其它地方都进行得更加深入。在1895年到1917年这一段时间里,新奥尔良的爵士乐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种类更多、更好,但这绝不意味着新奥尔良是产生爵士乐唯一的一个地方。在每一个有相当数量黑人聚居的美国南部城市所产生的音乐都应被视为是早期爵士乐的一种。如在孟菲斯就出现了W.C.Handy(1873-1958)这样一位布鲁斯作曲家和搜集者。其它城市还有亚特兰大、巴尔的摩等。 当时的新奥尔良显得卓而不群得益于其非常开放及自由的社会氛围。不同信仰及不同种族的人可以相互联络,因此在这种容易沟通的环境下的音乐传统十分丰富,有法国的、西班牙的、爱尔兰的及非洲的。这样,新奥尔良成为孕育爵士乐的肥沃土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如果说新奥尔良是爵士乐诞生之地的这种说法虽有夸新奥尔良
大,但还不失几分真实的话,那种关于爵士乐是诞生于红灯区的说法则完全是胡说八道。虽然新奥尔良的确曾经使娼业合法化并因此产生了几座全美国最精致和有品位的“运动屋”,但是在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乐如果有也只是钢琴独奏而已。实际上,人们第一次听到爵士是在与此颇不相同的场所。 当时,新奥尔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许多社团及兄弟会式的组织,它们大部分资助或雇佣一支乐队以在不同的场合——如室内或室外舞会、野餐会、商店开张仪式、生日或周年纪念派对上演奏。当然,演奏爵士乐也是葬礼队伍行进的一个特色,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根据传统,乐队集合在教堂门口,演奏着庄严的进行曲及悲伤的圣歌,带领着葬礼队伍向着墓地徐徐前进。在回来的路上,人们的步伐加快,轻快的进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挽歌。这种列队行进总是能吸引很多人观看,在爵士乐的发展上有重要意义。那些小号手及单簧管手们就是在此时一展其创造天分,而鼓手们也打出了富于节奏性的节拍,这成为使拍子变得"摇摆"的基础。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早期音乐家
在这些早期的乐队中乐手绝大多数是某种工匠(木匠、砌砖匠、裁缝等)或者是那些在周末或假期内作音乐演出并赚些小钱的干活人。 第一位新奥尔良的有名乐手,就是第一个爵士乐手是Buddy Bolden(1877-1931),他是一位理发师。他演奏短号并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组成了一个乐队。他可能是第一个将根源、粗糙的布鲁斯与传统乐队音乐结合起来的人,这一步在爵士发展史上意义重大。 Bolden在Mardi Gras的一次游行演出时因精神病发作而被收治,余生在一家收留顽固患者的精神病院度过。据说他曾灌录了唱片,但迄今无法证实。我们所了解的他的音乐来自于另外一些在年轻时曾听过他演出的音乐家们的回忆。 Bunk Johnson(1889-1949)曾在Bolden的最后一支乐队里吹过第二短号。在他生命最后十年,人们之所以能对新奥尔良古典爵士乐重新产生兴趣,其中居功至伟的便是Bunk Johnson。他是一位杰出的讲故事能手,个性丰富多彩。新奥尔良的传奇故事大部分与他有关,但由他亲口讲出的基本上以夸张的成分居多。 许多人包括一些资深的爵士乐迷都相信早期的爵士音乐家都是自学成才的天才,认为他们既不识谱又没上过一天音乐课。这种说法浪漫有余,可是谬之千里。几乎所有早期爵士乐中重要人物至少在正统音乐基础方面都是很扎实的,有些造诣还要更深。 虽然如此,他们在乐器使用上的创新精神仍是独具的。最显著的例子要数Joseph O1iver(1885-1938)(绰号"国王"),他是个短号手及乐队领袖。他曾使用过能找到的各种东西,包括饮水杯、装沙子的桶、及浴缸塑料水塞之类的东西来使他的短号吹出多种音色变化。Freddie Keppard(1889-1933)是O1iver的主要竞争对手,Keppard不用弱音器材,这使他可以以作为新奥尔良最嘹亮的短号手而自豪。Koppard也是第一个将爵士乐带到美国其它地区的新奥尔良人,1915年,他与Original Creole管弦乐队合作在纽约表演轻歌舞剧。
爵士乐北上
到1912年左右,典型爵士乐队的乐器包括短号(或小号),长号、单簧管、吉他、低音提琴及鼓。(因为不便搬运,所以很少使用钢琴)。早期爵士现在给人的印象是班卓琴和大号比较突出,实际上爵士乐队开始使用它们还是后来几年的事,这是因为早期的录音技术还不能对声音更轻柔的吉他和低音提琴进行拾音。 在当时的爵士乐队中担任领奏的是短号,长号与其在低音区以滑音方式与其作和弦呼应,单簧管在两者中作修饰性的演奏。在爵士乐中最早作即兴演奏的是单簧管手,Sidney Bochet(1897—1959)就是其中一位。他不到十岁就是熟练的乐手了,后来他转向以演奏高音萨克斯为主。他也是第一个在国外扬名的爵士音乐家。1919年他访问了英格兰和法国,1927年他访问了莫斯科。 大多数的爵士乐手声称他们的音乐没有除了拉格泰姆(ragtime)及切分音之声(syncopated sounds)以外的其它名字。首先使用爵士(jazz)这个词的是长号手Tom Brown的乐队,他是来自于新奥尔良的一个白人。他于1915年在芝加哥使用了这个词。这个词的来源不明,其最初的含义一直是众说纷纭。 第一个使用“爵士”这个词并使之流传不衰的的乐队也是一支白人乐队,而且也来自新奥尔良,这就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 (OriginaI Dixieland Jass Band)。这个乐团在1917、1918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动,他们多少算是第一支灌录唱片的爵士乐队。这支乐队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曾在“老爸”Jack Laine(1873-1966)的乐队里干过。Jack Laine是一个鼓手,被认为是第一个白入爵士乐手。不管怎么说,在新奥尔良的音乐融合特征比较明显。有一些肤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国人“混”进了白人乐队。 到了1917年,许多重要的爵士乐手离开了新奥尔良到北方去,这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其中的原因并不是新奥尔良臭名昭著的红灯区的关闭,简单地说不过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欧洲大战使美国的工业欣欣向荣,这些乐手和那几百万工人一样涌向北方,在那里有保障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
小路易斯和“国王”Joseph O1iver
“国王”Joseph O1iver于1918年移居芝加哥。他原来在老家最好的一支乐队里,为填补他的空缺,他推荐了18岁的Louis Armstrong(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比他年长的人都叫他“小路易斯”,他生于1901年8月4日,家境在新奥尔良的黑人中也算是赤贫。他最早的音乐活动是组织了一个男孩四重唱小组在街上唱歌讨钱。后来他卖过煤炭也在防洪堤上干过。 louis Armstrong的第一次音乐课是在感化院中上的,他是因为于1913年新年除夕用一只旧手枪向大街上放空包弹而被送进感化院中度过18个月。当他从感化院中出来的时候,他的音乐水平已足够在市里的乐队中找份活。第一个发现这个年轻人的音乐天分的成名音乐家是“国王”Joseph Oliver,他给路易斯上音乐课并被其崇拜。
Creo1e爵士乐团
当奥里佛邀请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乐队时,芝如哥成已为新的世界爵士中心。虽然纽约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ODJB)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由他们引起的随乐跳舞的风气一时之兴,但是在纽约的乐队好像只继承了ODJB的杂耍风格,而没有学到其音乐上的精髓。他们只是模仿而已(第一个也是最成功的是Ted Lewis)。当时在纽约的南部乐手也少得可怜,所以不能带来新奥尔良的纯正风格。 但在芝加哥情况则有所不同,其中有大量来自新奥尔良的乐手。禁酒令刚刚废除,这所城市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在这里比别的乐队都好一大截子的是“国王”Joseph Oliver的“Creo1e爵士乐团”(Creo1e Jazz Band),特别是在Louis Armstrong于1922年来芝加哥以后。这支乐团代表了新奥尔良古典爵士合奏风格的最后辉煌,也预兆着新的风格的开始。除了这两个短号手,乐团中另外的明星包括Dodds兄弟,即单簧管手Johnny Dodds(1892—1940)和鼓手Baby Dodds(1898-1959)。Baby Dodds给爵士乐的鼓节奏的微妙及内在动力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与另一个新奥尔良出生的鼓手Zutty Singleton(1897—1975)一起,他给爵士鼓演奏带来了“摇摆”的概念。但是摇摆乐的“传教士”毫无疑问仍是Louis Armstrong。
第一张爵士乐唱片
“Creo1e爵士乐团”于1923年开始灌制唱片,虽然这不是第一支灌制唱片的新奥尔良黑人乐团,但却是最好。他们的唱片在全国广为发行,乐团对于其它乐手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在此两年前,长号手Kid Ory(1886—1973)的“阳光管弦乐团”(Sunshine Orchestra)成为第一个灌制爵士乐唱片的乐团,但是他们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加利福尼亚公司灌制的,该公司不久破产,他们的唱片因此很少被人听到。 也是在1923年,“新舆尔良节奏之王”(New Orleans Rhythm Kings)——一支活跃在芝加哥的白人乐团开始录制唱片。这支乐团在音乐上远比以前的“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复杂。在一次录音中,他们聘用了来自新奥尔良的著名的钢琴手兼作曲家绰号为“果冻卷”(Jelly Roll)的Ferdinand Morton。同年,Ferdinand Morton也开始了自已唱片的录制。
“果冻卷”Ferdinand Morton
Ferdinand Morton在1938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所录制的一系列唱片成为了解早期爵士的宝藏。他非常复杂,此人自负、野心勃勃,夸张一点说,他还是个骗子、皮条客、赌徒,但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钢琴手和作曲家。他的最大才能可能在于组织乐队及编曲。他于1926年到1928年率他的“红辣椒”乐团(Red Hot Peppers)录制的一系列唱片连同Josheph O1iver的唱片可以说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最辉煌时期的见证,是爵士乐伟大成就的一部分。
Louis Armstrong在纽约以及大乐团的诞生
对于富于创造力的天才Louis Armstrong来说,传统无疑就像一道紧箍咒。在1924年后期他接受了纽约最具声望的黑人乐队领袖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的邀请,辞别了Joseph O1iver。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纽约位于百者汇的Roseland舞场演出,这是第一个在爵士乐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乐团。 第一支大乐团从当时的标准舞乐团发展而来,组成是由三把小号、一把长号、三支萨克斯、其它簧片乐器均为两件,钢琴、班卓琴、低音乐器(低音提琴或低音铜号)、鼓。这些乐团都是依谱演奏(编曲谱或“曲表”),但是也给予作为重头人物的独奏乐手以创造发挥的自由,可以不依曲谱演奏。 虽然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当时一枝独秀,但在Louis Armstrong加入时,乐团还是在节奏上显得不大平滑、灵活性不够。录音中他那流畅优雅的独奏听起来就像一颗钻石放在了锡座上。 Louis Armstrong的风格特点在当时就己发展成熟。他第一个在小号上奏出了极动听、极吸引人的音乐。他在曲调上的创造性发挥令人耳目一新但又合乎逻辑。在节奏上表现出的平衡性(爵士乐手称为“点儿”—time)使其他乐手的演奏与他相比无不显得僵硬笨拙。 他对于其他乐手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Fletcher Henderson并没有给他以许多的独奏表现机会,这可能是他认为他为之演奏的白入舞客尚没有准备接受Louis Armstrong的创新风格。在乐团中呆的这一年中,Louis Armstrong从风格上改造了这只乐队,后来最终全美国的大乐团的风格都因其而得到改造。 F1etcher Henderson乐队的主要编曲者Don Redman(1900-1964)听到了Louis Armstrong的吹奏并记下了谱。另一位萨克斯手Co1eman Hawkins在与Louis Armstrong合作后也发展了自己的萨克斯吹奏风格,从而成为未来十年中的萨克斯演奏指路人。 在纽约的时候,Louis Armstrong也曾与Sidney Bechet,Bessie Smith(1894-1937)合作录过唱片,后者是最伟大的布鲁斯歌手。1925年,Louis Armstrong回到芝加哥,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和一个小乐队“热力五入组”(Hot Five)录制唱片,乐队成员包括他的妻子——弹钢琴的Lil Hardin Armstrong(1899—1971),长号手Kid Ory1,单簧管手Johnny Dodds,吉他手Johnny St.Cyr.。他们的第一张唱片着力突出了比Louis Armstrong个人,首先是在美国,然后是全世界,成为在乐手中引起轰动的专辑。可以说如果没有电唱机,爵士乐的传播乃至其全面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国王”路易斯
“热力五人组”(The Hot Five)严格地说是个录音乐队。因为对于每首作品,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不同的场合下都演奏过,其中包括在剧院的乐池中。他的技艺日臻精进,终于在1927年,他从吹短号转而吹更嘹亮的小号。他偶尔也会一展他那独一无二的豆沙歌喉,但只是求其新奇而己。1929年他的歌喉的流潜质一露峥嵘,当时他回到纽约参加了一出音乐剧的演出,其中演唱了著名的歌曲“Ain't Misbehaving”(“不是瞎胡闹”),而且演奏了钢琴手“胖子”Thomas Waller(1904—1943)所写的著名曲子。他因此成爵士乐中的器乐家、歌手、表演家。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艺术上的顶峰是在随后的一年与另一位钢琴手Earl Hines(1903—1983)合作时达到的。“老爸”Earl Hines是第一个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水平相当的合作者,两人在灵感上互相激励。由于两人的合作而产生了几首真正的爵士乐代表作,包括《West End Blues》及二重奏《Weatherbird》。
爵士是欧洲君主国的一种爵位,是指在战场上立过功劳或因某种特殊的意义,因而得到国王赏赐田地的人。低级,不世袭。不属于贵族。也可以作为一种音乐的名称。有同名球队和电影角色、汽车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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