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安局以诈骗罪拘留三十二天。检察院提了二次。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给我取保候审放了。请问合法吗?

2025-04-16 08:12:3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
你提出的问题有如下几点问题需要说明:1)你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为了批捕反复对你提审,在提审中发现了重要线索《借条》,这说明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检察机关为了不构成诈骗罪,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只能对你办理取保候审。2)公安机关给你办理取保候审时应当先给你宣布《释放通知书》,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3)认定你的行为诈骗罪证据不足。4)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到期时给你解除。5)最后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认定你诈骗并刑事拘留你时未能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认为是错误的拘留。请你参考。

回答2:

1、在没有经过法院审判之前只是犯罪嫌疑人,不能称为诈骗犯。你被扣留可能是调查取证,不是拘留。当然也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否则公安局是违法的。
2、如果你已还清了对方的货,他还拿欠条去跟你要,对方就有涉嫌诈骗的犯罪。但需要你出示有力证据证明你已经还了货。

回答3:

最后看检查院的结论,如果不批捕可以告公安局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