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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了解汽车全险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就要做到“不可迷信全险”。当我们买车险的时候,会经常听到销售人员推荐“全险”。有些第一次投保车险的人,很容易就会以为全险就是所有险种。实际上,汽车全险只是一种口语化的简称,目前保险行业并没有规范化的关于全险的定义。不过,一般情况下,全险往往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四种基本险。汽车全险包括所有险种是一种错误的说法,例如附加险就没有在汽车全险包括中。据了解,一般情况下,新车主购买的保障相对全面,除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基本保障的保险都会购买。另外,有的车主还会附加购买一些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
另外,关于免赔条款需要做一个说明,假如您上了所谓的汽车全险并不包括所以险种,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出险全由保险公司理赔。根据平安条款规定,不计免赔险不再以一个单独的险种出现,而是作为一个系数,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都有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系数,即不计免赔系数,其他险种则没有此系数。同时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保险条款中注明了发生事故时,根据驾驶员的责任应该承担的免赔率。这些规定,旨在鼓励驾驶员安全驾驶,减少出现意外的几率。
汽车全险包括所有险种这个误解相信很多人都理解了,至于汽车全险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情况下,全险往往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四种基本险。为了达到出现就能获得理赔的目的,很多人买保险就买全险,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险。因此当营销员推销所谓“全险”时,投保人一定要仔细留意保险产品所涵盖的保障范围,千万别以为汽车全险包括所有险种。
很多新手新车上路,为了得到全面保障,都会听信车险中介业务员的推荐上“全险”,然而大部分车主都误以为全险就是投了所有的车险险种,以为上了全险就万无一失,从而忽视了全险的理赔“死角”。会发生这样的理解偏差,很多时候是因为车主并不了解全险包括什么险种?有哪些保障?又有哪些免赔情形?掌握这些知识点,能帮助车主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日后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
车险没有“全险”这个险种,也不可能有“包赔一切”的险种,这只是一些代理人在对客户介绍时的说辞,指的是客户投保的几个险种可能涵盖了常见的一些风险。车险产品是交强险+商业险,而商业险种多达20几种,车主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上齐全部险种。那么市面上常说的全险包括什么险种呢?一般市面上说的全线包括: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损险、不计免赔险共计8个险种。
了解全险包括什么险种之后,很多车主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既然冠名全险,它的保障力度如何?”其实全险涵盖的险种比较丰富,保障范围也比较广,而新车新手上路比较容易出问题,投保“全险”也是为了更安心地上路。消费者若将全险理解为在驾车过程中全部风险的保障,是有失偏颇的。并且各家保险公司在“全险”保障的范围上也存在区别,不能盲目地认为“全险”=“全赔”。
所以,除了要了解全险包括什么险种之外,也要了解全险常见的十种不赔情形:1、撞到自家人的不赔;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3、找不到第三方肇事者的不赔;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10、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
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
交强险是车主必须投保的险种,包含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相关条款。据了解,一般情况下一年需要缴纳的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而在浮动费率制下应该缴纳的交强险标准费用视情况分为多个等级,总体上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和交强险不同,商业险的种类很多,大致如下:
1、车损险:车被撞坏后,保险公司可以为您修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根据厂牌型号由统一的车辆购置价格报价平台确定投保金额。
2、第三者险: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让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毁,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赔偿。
3、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投保人对被保车辆的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进行投保。在保险期限内,被投保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挡风玻璃或是车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就会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4、车上人员险:指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5、自燃险:由于自己车内的油路、电路、线路等供油系统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引起火灾,造成车辆的损失,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6、全车盗抢险:车被偷了,有公安机关证明,3个月内找不到,按折旧再8折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7、不计免赔险:如果不投保该险,出险时,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有些公司可以分开投保,车损、三者、车上人员、盗抢;有些公司是合在一起的)。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三、车辆损失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