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打架造成轻伤害应付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2024-12-03 0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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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根据你的陈述“话还没说完我二婶就跑来一把抓住我爸的衣服另只手就抓他的脸二叔也冲上来打我爸,我老公看到了就跑去拉开他们结果二婶就抓住我老公要抓他的脸,当时他就手一挥把他眼睛鼻子打到了”,你老公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而不承担刑事责任,至少被害人一方有过错,这可以减轻你老公的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是免除不了的,要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 都是一家人,要讲团结。建议请村委或居委、其他亲戚朋友等参与调解,妥善处理家庭纠纷。

回答2:

这完全构不成刑事责任。因为你这是正当防卫。你二审要抓你老公的脸,你老公挥手打到她脸部,经鉴定为轻伤,我个人觉得,你二审用手去抓你老公的脸,完全可能会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因此你老公挥手完全是下意识的防护自己,没有造成过当的损失。因此不构成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警察局不是什么事都立案侦查的,比着严重得多的事有可能都不立案调查,再加上你们是一家人,属于家庭纠纷,警察局一般不会怎么插手。
放心,你老公不会有事,就赔点钱就行了。大可放心。

回答3:

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