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权的地位和民族关系: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汉族政权和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地位平等,都为中华也是民族融合的主要方式. ②对民族之间战争的评价:无侵略和反侵略之分,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凡是反抗民族压迫和掠夺的战争是正义的,凡是意在掠夺别的民族的土地和人口,实行民族压迫的战争是非正义的.战争有进步性和落后性之分,少数民族政权的南下破坏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方式是落后的,战争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③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的议和:对汉族政权来说,接受了屈辱的条件,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议和本身是民族友好和睦的表现,议和之后,双方减少了战争,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客观上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④汉族与少数民族的融合: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征服中原汉族统治者的过程中,都较多地吸收了中原先进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内容,辽和西夏也不例外,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实行过“藩汉分治”的制度,即对本民族和汉人实行不同的统治制度,有利于促进民族融合.
1.北宋每年都要给两国“岁币”
2.与北宋签约和议后两国的经济文化和文化都呈现出繁荣的景象
3.北宋对其的军事行动都不利
4.辽是北宋的“父国”,西夏是北宋的“儿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