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已经按照缴纳保险的人员扣除了相应的保险费用,但是并没有去社保局缴纳费用,需要看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企业下月仍按时缴费。可由人事部门办理工资申报时将上月未扣除的费用一并申报,即申报2个月的保险费用。
企业今后不再缴纳费用。需要在员工工资中将企业已经扣除的保险费用返还,下发至员工工资。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20年搜到这个问题的,不知道楼主后续如何。但我相信这种问题搜索还在是有持续性的话证明很多人都在寻求解决办法。希望有专业的有经验的网友给大家提供一下思路。
首先你公司是哪里的?
这个事情直管单位就应该是你们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如果投诉不被受理的话,建议你们把之前所有主管部门的回复以文字方式叫对方为你们开具出来作为证据,然后附带好自己的劳务合约去向上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投诉,还不行的话可以把材料整理全去电视台,电台曝光。因为企业私自扣留员工的社保缴纳金本身已经触犯了相关条例,如果不解决认错的话,你们可以协同当地社保局一起去起诉的,不仅可以获得补交同时企业还要被罚款同时整改的。
公司的做法是明显违法了。
投诉当地劳动部门,由其责令公司改正,并补缴社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