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所以党支部中党员全部被开除,该党支部应该有严重失职方面,该党支部应受到改组或解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