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本人在其他关于夫妻忠诚协议的问题中已经说过,目前我国对于夫妻忠诚协议没有法律规定。法律实践上,部分法院支持,部分法院不予以支持。总体上就是没有法律强制力。双方可以订立,一旦一方违反约定,双方自愿履行,法律也不予以干涉。但是一方不履行,诉之法院,则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
这份协议问题是比较多的。1、没有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就是离婚,要么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要么,协议不成,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不存在自动解除的事情。即使你们都愿意离婚了,也一定是要经过一定程序的。
2、女方无权取消男方的探望权。探望小孩是不直接抚养小孩一方的法定权利。女方无权取消,而且取消男方探望权对小孩成长并不好
3、净户出门的效力如前所述,男方不履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4、对于债务的约定是可以的,但是只有内部有效。如果债权人不知道约定,还是有权利找夫妻双方追讨债务。债权债务的约定是可以的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条款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