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事假是否应该扣工资?

2024-12-04 17: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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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务员短期内请事假是不会扣除工资的,长期请事假的话就会按照比例扣发工资。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拓展资料:请事假工资发放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参考资料:人民网:请假  真的有点难

回答2:

  公务员请事假是否扣工资要看事假时间长短。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二、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回答3:

  事业单位请事假扣工资。
  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是否扣工资,如何扣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省市规定,但各省市规定不同。一般都有一定时间免扣期,一定时间基本工资扣除期,之后才是全额扣除期。具体扣除办法,按各地规定执行,具体扣发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附: 浙江省人事厅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浙人薪[1995]79号
  二、机关工作人员事假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规定扣发;

  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闽人发〔2009〕284号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计发
  (一)全年累计事假在8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工资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照发。
  (二)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省规定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其日减发计算方式为:每月列入工资基金管理的扣除改革性补贴外的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290号
  (二)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
  2.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超过66个工作日的,从第16个工作日起,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之和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6个工作日,从第67个工作日起,工资总额按日减发,日减发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4.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确定的分配办法计发。

回答4:

没有,你这不是公务员吧,是企业单位

回答5:

这也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