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赵某,女,30,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

2024-11-08 0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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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孙某的妻子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假想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有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发生并且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2)孙某的妻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唯独不满足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它仍然必须满足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包括前提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并正在进行。而本案中,孙某潜入自己的家中,并没有侵害其妻子的不法行为。所谓“歹徒”出于其妻子的误认。
(3)孙某的妻子属于假象防卫。在不法侵害实际上不存在,而行为人误以为其存在的情况下,行为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属于假象防卫,应当根据孙某的妻子主观上有无过失处理。
(4)孙某的妻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中,孙某的妻子,稍加注意,就可以发现被害人为其丈夫,且没有不法侵害发生,然而仍然实施了锤击杀人的手段,并且造成了其丈夫死亡的结果,主观上有过失,应负刑事责任。由于假想防卫并不是独立的罪名,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回答2:

就现在的表述分析,赵某没有杀害其丈夫的故意,是否构成过失犯罪,还要具体细节分析。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回答3:

构成犯罪
首先,赵某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时间不对。赵某有没有认识到是其丈夫也没有影响,关键是,赵某在以为是歹徒时所采取的行为以及对此行为所可能造成的后果的预见可能性,如果她是想把歹徒打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想把他打昏过去,然后报警,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回答4:

赵某已构成犯罪,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按照过失杀人罪减轻处罚,应该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回答5:

构成犯罪,属防卫过当导致他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