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

2025-04-14 01:45:3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建议如初步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先起诉后鉴定。
鉴定的程序是:
1、起诉时,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
1.1 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1.2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写明具体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1.3 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参与度(因果关系比例)是多少;
另外,必要时,还要一并做伤残等级评定、护理依赖鉴定等。
2、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协商不成,抽签决定鉴定机构。
3、核对司法鉴定的材料(主要是病历)
4、写出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患方主要写明医院存在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观点及证据)
5、参加司法鉴定的听证程序(类似法院开庭程序)。
6、等待司法鉴定结果。
若仍需咨询,可电话联系

回答2:

你好,我孩子是三度70%烧伤,在医院住院45天没有通过植皮,转院时创面一点没有愈合,我觉得治疗有异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

回答3:

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行政程序,在还没有进入司法救济途径时使用,先向卫生局提出鉴定的要求,鉴定费是病人出,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诉讼。
第二种是先起诉,在诉讼中提出鉴定,该鉴定费由医院出。
我建议选择第二种。
纵横法律网 保文静律师

回答4:

首先,感谢你的咨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称作行政程序,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患者可向卫生局提出鉴定的要求,鉴定费用先由患者支付,待鉴定定结果出来后,再行协商或者诉讼。第二种是起诉后,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并由人民法院组织进行鉴定。从方便诉讼程序等角度考虑,建议启动诉讼程序后申请鉴定!
纵横法律网 马晓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