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时不支付保密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支付保密补偿,无需遵守该条约定。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根据经验,公司的辞退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用支付一个月工资作补偿的,不符合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中的任何一条,
就算和老板吵架也不够开除
依法律规定,公司应出具解雇通知书,
先不要搞劳动仲裁
先去劳动局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如果能责令支付的话,将来上法院能获双倍赔偿的支持,
你好!
1、属于无故辞退;
2、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求把试用期内的保险补缴;
3、公司辞退你后15天内就必须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如果同有出具,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4、没有支付保密费的保密协议无效。
过分了,你4个月只能拿到半个月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拿一个月的赔偿金
你如果去申请仲裁的话可以要求双倍补偿标准赔2个月工资,补交保险。
保密协议在合同解除过后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