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请高手赐教

2024-12-03 05:52:5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他们的说法说明这个物业不规范或不专业,物业进驻,即使是前置物业,他也需要对小区内所有活动有监视和管理的职能。如装修人员用身份证办理实名登记,并交押金后办理出入证等。我给些物业资料你看看,或许有些启发,知道你的物业有那些“物业不作为”。

装修管理协议书

为加强广场内业主/租户装饰装修管理,保护全体客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单元的使用安全,保护单元完好和使用功能。根据建设部、江苏省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 协议书管理的范围是对广场建筑的地面、墙面、墙体、顶面和有关管线及外观修饰和改造的设计与施工的管理。
二、 装修施工单位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资格证书》,相关负责人身份证件、客户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施工图及相关资料交广场物业管理处备案。
三、 装修施工单位进场前到广场物业管理部缴纳装修保证金,保证金收缴标准按物价局[182号文]15元(人民币)每平方米收取,该保证金待装修合格验收后退还。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办理一张交纳人民币5元工本费。施工完毕后,将所办理临时出入证交回广场物业管理处,证件过期必须更换,如有遗失按每张10元从施工保证金内扣除。禁止冒用他人临时出入证。
四、 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操作,高空作业要有安全保护装置。施工单位若要实施明火操作,必须提前到广场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手续,无动火证不得私自动用明火,另动火期间该施工单位要有安全员在现场监督,并配备灭火器材。
五、 施工单位在装修期间的用电必须在物业管理部的认可下,按规定容量及指定地点接电施工,不得私自乱接乱拉,违章操作。
六、 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单元内原有承重墙、柱、梁、板,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刨、凿顶板,扩大原有门的尺寸等。
七、施工时间
1、 进入广场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时间限制为07:00—18:30,物业管理处将在18:45分后实施清场,任何人不得停留。
2、 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每日请在15:00前到广场物业管理处办理加班延时申请。
3、 长施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2:30分,特殊情况请至物业管理处办理夜间施工申请,但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广场。
八、施工安全
1、 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客梯,一律乘坐广场货梯,超长或超宽的装修材料不得而知用货梯运送。
2、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以外地方走动及喧闹、严禁窜楼层。
3、 严禁在施工区域酗酒、抽烟、赌博。
4、 施工区域发生公共物品损坏、失窃等情况,一律由该区域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5、 现场施工人员须服从广场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意外应及时通知。
6、 施工人员进出广场必须佩带广场物业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违者,物业管理部将拒绝放行。
7、 施工人员携带物品出广场,须出示广场物业管理处签发的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广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的检查。
九、清洁
1、 施工人员不能随意乱扔杂物、垃圾。
2、 每日施工垃圾必须袋装化放至指定地点并自行清理。
3、 搬运建筑材料时,严禁在地面拉动,以免损坏地面(如有损坏,施工单位应照价赔偿)。
4、 意石灰架、有色涂料、硬件等物品不能乱放,更不能溅在地面上而影响地面清洁。
十、处罚、规定
1、 施工人员,不佩带施工出入证者,每发现一例处以50元罚款。
2、 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吸烟者,每发现一例处以50元罚款。
3、 施工期间,在广场内随地大小便者,每发现一例罚款50元。
4、施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楼层厕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100元。
5、 施工期间,未经批准在广场内搭乘客梯,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 施工人员,未经批准,在施工场地乱接线、乱拉电源线,除立即撤除违规电线外,并处以罚款100元。
7、 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电加热器,每发现一例除没收电加 热器外,并处以罚款200元。
8、 施工期间,严禁在楼层内闲逛、上下乱跑喧哗,影响办公人员正常办公,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
9、 施工期间,严禁乱扔垃圾及堆放建材于公共区域者,每发现一例除立即清除外,并处以罚款200元。
10、 施工期间,严禁人员留宿广场内部,每发现一例按每人每天200元罚款。
11、 施工期间,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处以罚款200 元。
12、 施工期间,在广场正常办公时间内,从事噪音响、气味重的施工,处以罚款200元。
13、 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单元内原有承重墙、柱、梁、板,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刨、凿顶板,扩大原有门的尺寸等。每发现一例处以罚款500元,且必须在限定内恢复原状。若不能恢复,损坏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4、 施工期间,在广场内从事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事件,处以罚款500元,并交送公安机关。
15、 施工期间,违反施工规章,且不服从广场工作人员管理的,处以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直至要求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6、 附件:《装修指南》客户和装修管理公司必须遵守,如有违约,愿接受广场物业管理部的处罚。
本装修管理协议书一式 叁 份,物业管理部执 壹 份,客户执壹 份,施工单位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竣工验收后失效。

秦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公司名称(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安职责

1 服从主管和领班的统一调配,严格遵守各类工作制度和规范条例,杜绝有理申告。
2 当值班时统一着装,仪表仪容整洁。带齐装备,集中精力;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 负责本岗位安全保卫、人员进出、车辆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安工作规程,维护辖区内正常秩序。
4 爱护公物设施,保安器械完好有效。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和大厦安装配置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
5 能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值领班。如遇夜间突发事件,须在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上报主管和做好详细记录。
6 对出入大厦的人员和物品,须检查验证。查明情况并做好记录。指挥调度进入大厦门前或车库的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7 必须按规定次数巡逻。遇有可疑情况,查明情况,及时通过对讲机上报,严密监视,并做好巡逻记录。
8 熟悉入驻广场的用户名称、联系人、楼层等各类情况及大厦内部硬件设施状况。
9 交接班时,工作环境整洁,值勤情况交待清楚。
10 积极参加班组学习,搞好团结。及时有效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指令。

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一、端正思想,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文化,遵守国家法律。
二、熟悉辖区内楼宇的结构,单元财产,人口数量,楼座排列,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各种公共设施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掌握辖区内的区间道路走向,车辆和人员的流动规律。
三、加强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就保安问题经常对业主或住户回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业主吵嘴。
四、保安队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值班时间不得和无关人员长时间闲聊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十五钟交接班,不迟到、早退,更不得误班、漏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值中出现的种异常情况认真处理,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以备查考,处理不了的,及时通过保安领班。
六、督促业主门前的卫生等情况(如拖把、衣物的凉放以及果皮纸屑),遇到业主进货要进行友好的协助,督导辖区内道路泊车和自行车的摆放,保持广场内外整体感的整齐。
七、有效制止辖区内各种违反消防、装修、卫生、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注意辖区内的装修情况,经常检查施工安全、记录施工人员,督促新入驻装修业主进行装修申请、登记。劝说行人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将其放在果皮箱内。主动将遗弃的纸屑丢到垃圾箱内。
八、注意公共区域内的施工,如剖地面,在路面搅和沙浆水泥,水、电、户外广告的安装等如未经物业处登记的,进行有效制止并报办公室。
九、机动货车不得驶入广场内或行人道,严防货车压坏路面,如遇驶入车辆及时制止,并记录车辆牌号、驾驶证、行驶证、驶入原因、路线、装载物等,如遇压坏公共设施的经处理后方可放行。
十、值班保安要与队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照应、共同完成值班任务,当值保安要严格执行自己的巡逻路线,保持十五分钟巡逻一次,巡视中应检查户主及公共设施的各种情况,特别是不易到达的拐角,遇到到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十一、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工作,如建筑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绿化管理,水电维修等。

第一章 装修程序
1. 提出装修申请
1.1 装修申请表
根据《装修管理规定》,客户如需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应在装修房屋前应向物业管理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见本守则附件1)。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 装修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 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客户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5. 经消防等部门批准后的装饰装修方案;
6. 装修平面、立面设计图;
7. 装修所用的材料,如天花板、隔墙、地面等用料单;
8. 施工人员身份证、电工操作证、焊工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
9. 本公司要求申报的其它装修或改装方案及图纸;
2. 装修方案及资料的审查
2.1物业管理部在收到客户提交的《装修申请表》和装修方案等相关资料后,对其方案的合法性和资料齐全与否进行审查,并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2对无证出图或资料不全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其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方案,物业管理部重新进行审查。
2.3审查合格,由公司管理部发出《装修申请审查合格通知书》(见附件2),通知客户前往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2.4 重要的方案资料和图纸,物业管理部有权存档备案。
3. 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及其他
3.1客户在接到物业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及时与物业管理部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装修管理协议》内容到物业管理部缴纳装修保证金;
3.2客户持物业管理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到公司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开具《施工开工单》(见附件3),并为进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大厦“临时出入证”,持有“临时出入证”的施工人员必须与客户提交给物业管理部的申请资料相符,如施工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客户须及时通报物业管理部,以保证物业管理部掌握情况的准确性。
4. 进场施工
4.1客户在装修之前,有需经报审消防、质监、安监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由客户自行申报,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4.2 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按本守则第二章《装修管理规定》进行。
4.3客户必须按照物业管理部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如有更改或超出方案外的需求,必须事先报物业管理部,经管理部出具同意更改实施通知后方可施工。
4.4施工期间,管理部将随时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填写《客户装修情况检查表》(见附件5),如发现违章装修的,将根据违章情况开具《违章整改通知单》(见附件7)限期整改,并依据本守则第三章《违规处罚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5 装修期间,装修单位有动火需求时,须向管理部门申请,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见附近4),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4.6 装修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由客户自己承担,根据大厦对客户专用电表的安装情况,物业管理部有权决定客户是否需要自己安装电表。
4.7装修工程中,若有隐蔽工程,需在隐蔽工程覆盖前,通知政府相关部门和本公司管理部前去验收,填写《装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附件6),如验收不符合要求,开具《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管理部保存相关记录。
5. 申请验收
5.1 客户装修完毕后,应向相关方申请验收。根据协议内容,涉及消防验收的部门,由客户自行向消防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申请验收,同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请验收;
5.2 物业管理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准时参加装修验收工作,如验收检查合格并且施工期内无违规行为,在《装修验收表》内签署意见,并保存验收记录。一个月后如数(不计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5.3 如验收检查不合格,由验收人员提出建议后报物业管理部研究,对违规违章的装修开具《违章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复验合格。
5.4 装修期内,施工人员如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有权按规定从装修保证金中扣留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余款(不计息)在装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退还给客户,不足之数须由客户另行缴付。

第二章 装修管理规定
1. 施工规定
1.1 客户和装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守则的规定,并按照物业管理部审查同意的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如需变更,必须由原设计者修改后,报物业管理部备案,方可继续施工。
1.2 客户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大厦《用户手册》及本守则的内容,对其聘请的装修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行为负责。开工前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得到物业管理部的书面批准。
1.3 如发现装修施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有权立即制止;并根据违章情况开具《违章整改通知单》(见守则附件5),或根据本守则第三章规定对其行为给予处罚。对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违反《装修管理协议》的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物业管理部可追究违约责任。
1.4 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各客户的装修现场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倘若劝阻无效,有权截断违章施工单位的水、电供应,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5 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物业管理部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装修废弃物堆放于垃圾箱(桶)、楼道、门厅内或其它地方。
1.6 室内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1.7 所有装修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行李包裹等进出大厦时,需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装修工具及材料等须自行保管,物业管理部不承担任何因损坏、遗失而引起的赔偿责任。
1.8 客户必须为所有现场施工的人员办理大厦临时出入证。
2. 施工时间规定
2.1 本大厦规定的室内装修施工时间正常为每天上午7:00~19:00;涉及到敲墙、电锯等大噪音施工需要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安排在18:00~22:00;油漆等刺鼻、污染气味较浓的施工安排在周末进行。倘若政府对平日或节假日的施工时间有规定,按政府的规定实施。
2.2 装修单位如需超时加班工作,须经物业管理部批准并记录备案。否则,管理人员有权责令违章施工人员停工,扣留或没收其装修工具。
2.3 装修期内,物业管理部可因环境需要更改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必须切实遵照执行。
3. 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3.1 施工人员进入大厦必须配戴临时出入证,无临时出入证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大厦。证件过期或遗失必须重新办理,禁止冒用他(她)人临时出入证。大厦物业管理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出入证、身份证。装修完毕后将临时出入证及《大厦开工单》交回管理部。
3.2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接受并配合门卫检查。装修人应保证其装修工程负责人随时在施工现场管理,并对其聘请的装饰装修企业的行为负责。
3.3 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大厦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3.4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不得携亲友及无关外来人进出大厦。
3.5 施工人员不准搭乘大厦客用电梯,只能乘坐货梯。
4. 设施、设备的装修规定
4.1 安装的所有电器产品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暗敷电线要装在绝缘管内,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埋入墙体,以免造成事故隐患。
4.2 4.2 所有施工用电不得超过入户的总用电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应事先得到物业管理部批准,并在管理部指定位置安装临时电源,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饰装修企业负责。
4.3 所有管线(电线、给、排水管等)的暗敷,装饰装修企业均应在隐蔽施工前主动通知物业管理部派人检查或测试。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暗敷施工,否则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拆开进行检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客户负责
5. 有关公共地方的规定
5.1 不得对本大厦内承重墙、外墙、梁、柱、楼板、阳台、地面、屋面等进行违章凿、拆、切割、搭占等。
5.2 未经物业管理部批准,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得占用公共地方和公共空间,包括:装修时物业单位的大门不能向外敞开占用公共地方、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材料或工具等。
6. 需政府审批的装饰装修项目
6.1 需经政府部门审批的装饰装修项目,客户必须事先自行向政府申办有关手续,并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施工。
6.2 必须提交政府批准的有关文件副本(复印件)给物业管理部存档备案。
7. 防火责任人及防火规定
7.1 客户应指定工程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7.2 装饰装修企业在本大厦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 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物业及财产的安全。
7.3 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公司管理部办理《动火证》,并按消 防管理制度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类电器设备,也应按规定操作。
7.4 建造内部隔墙时,须采用轻型、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7.5 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用电器,不得在现场烧饭做菜杜绝一切隐患。
7.6 动用明火时,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7.7 任何时候都必须把装修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放置在妥当的位置,不得阻挡消防走道、防火门、紧急出口、消防栓等公用地方。
7.8 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严禁将消防水源用作施工用水或清洁等用水
7.9 不得将楼内消防设施隐藏装修,如:消防栓、消防喷淋头、烟感探头、管理道控制阀门等。
8. 装修材料/废弃料清运的规定
8.1 搬运装修物料或装修废弃料及装修垃圾的过程中,不得损坏、污染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其它物业单位,否则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付违约金。
8.2 如须携带大件物品出本大厦,请事先至物业管理部办理物品出门手续。
8.3 所有装修废弃料或装修垃圾均应以尼龙袋或麻包袋装好,放到指定地点,由物业管理部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搬走,任何公共地方不得摆放装修废弃料和 垃圾。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抛弃废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将装修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管道内。违规者按违规规定罚款。
8.4 装运材料之货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装卸货物。超长或超宽的装修材料不得用货运电梯运送。
9. 装修管理服务费
9.1 按照《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协议》,客户装修时物业管理部向客户提供装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部理应向客户收取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等。其具体内容如下:
a. 垃圾清运费;
b. 公共区域保护措施费(地面铺设保护层、墙面保护等);
c. 施工结束后,公共区域(走道)打蜡、抛光、清洁等;
9.2 收费标准:按客户建筑面积2.5元/每平米。
9.3 装修废弃物和装修垃圾并非普通的日常生活垃圾,必须用尼龙袋或麻包袋装好并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物业管理部委托清洁公司统一清理运走。与8.4重复
10. 装修期间的用电规定
10.1 装修期间的用电容量不得超过装修申请用电容量。用电时,须由物业管理部安排本公司的专业人员接线。
10.2 装修期间放置地面的接电线必须采用电缆线或护套线连接,以免发生漏电,触电等安全事故。
10.3 需使用政府部门检测认可的配电设备;
10.4 施工期间,客户须按物业管理部的要求单独安装电表,并按实际用电量交纳电费。

第三章 违规处罚规定
为了维护全体客户的共同利益,保证《用户手册》、《装修守则》的实施,以及对装修工作的有效管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结合金山大厦的实际情况,制定此规定。物业管理部将根据此规定,对违规违章的装修客户收取违约金。
1. 装修工程动工前未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申请办理登记审批手续,或未交付装修押金费用的,除应补办手续和补交有关费用之外,须缴付1,000元违约金。
2. 违反本守则的规定,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客户除须立即改正外,物业管理部有权向其收缴500元违约金。
3. 实际装修施工内容与申报装修方案内容不符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其整改,并视具体情况,每一项内容不符的违约行为,客户须分别缴付100-500元的违约金。
4. 污染或损坏公共地方(包括绿化地、路面、楼梯、走廊、门厅等地)或公共设施设备,除应立即清理或修复之外,还须视具体情况,由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分别缴付200元或以上的违约金。
5. 擅自凿开、钻穿楼面、地面、公共地方防水保护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恢复原状外,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还须为每项违规行为分别缴付1,000元违约金。
6. 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其它物体的,除立即拆除违章物体、恢复原状外,装修人还须缴付违约金500元。
7. 装修环境不整洁,或在公共场地堆放装修物料或装修废弃物、垃圾,或将废弃物、垃圾从楼上抛下的,除需立即清理改正外,每发现一例处以100元罚款。
8. 使用可燃、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的气雾材料时,未派警戒人员或向公共楼梯、通道排放的,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须分别缴付500元违约金,并按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9. 施工人员,不佩带施工出入证者,每发现一例处以50元罚款。
10. 出入证过期,罚款:RMB20元/天,并重新办理出入证。
11. 无证施工者,自进入大厦之日起至发现之日,罚款:RMB 50元/天,并按规定办理出入证。
12. 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吸烟者,每发现一例处以50元罚款。
13. 施工期间,在大厦内随地大小便者,每发现一例罚款50元。
14. 施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楼层厕所者,每发现一例罚款100元。
15. 施工期间,未经批准在大厦内搭乘客梯,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6. 施工人员,未经批准,在施工场地乱接线、乱拉电源线,除立即撤除违规电线外,并处以罚款100元。
17. 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电加热器,每发现一例除没收电加热器外,并处以罚款200元,没收物品于装修完工后退还。
18. 施工期间,严禁在楼层内闲逛、上下乱跑喧哗,影响办公人员正常办公,每发现一例罚款200元。
19. 施工期间,严禁乱扔垃圾及堆放建材于公共区域,每发现一例除立即清除外,另处以罚款200元。
20. 施工期间,严禁将泥沙、油漆、涂料、易燃液等杂物倾倒下水管道内,每发现一例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疏通费用。
21. 施工期间,严禁人员留宿大厦内部,每发现一例按每人每天200元罚款。
22. 施工期间,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处以罚款200 元。
23. 施工期间,在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从事噪音响、气味重的施工,处以罚款200元。
24. 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单元内原有承重墙、柱、梁、板,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刨、凿顶板,扩大原有门的尺寸等。每发现一例处以罚款5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若不能恢复,损坏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5. 施工期间,在大厦内从事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事件,处以罚款500元,并交送公安机关。
26. 施工期间,若施工人员不服从物业管理部的监管、拒不改正其违规行为,物业管理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交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1. 本指南、《用户手册》《装修管理协议》,均为本物业物业管理部的重要文件,全体客户均应遵守和执行。
2. 本《装修守则》对大厦内所有客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3. 如政府有其它相关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也必须遵守和执行。如违反本《装修守则》或政府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部有权没收违规者的装修保证金并向其收缴相应的违约金。
4. 在执行本守则的过程中,客户与装修企业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5. 本守则由物业管理部根据《用户手册》制定,如有未尽事宜由物业管理部进行补充和修改,新增或修改后的内容将及时通知各业主或使用人。
6. 本守则自2003年8月1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回答2:

第一步、控制水电的阀门开关(根据第二部的情况决定是开还是关)
第二步、收物业费。如果业主敢不给,就重复第一步的关。

回答3:

不交物业费,保留与物业交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