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开除员工,员工如何维权?

2024-11-27 1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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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来解决: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三诉讼途径。这又分三种情况:(一)经劳动仲裁的案件,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劳务欠款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2: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3:

1,你要获得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2,你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可要求1月代通知金、1月解雇赔偿、10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假如你个人对办理这个案件有压力或者有疑问,你可致电4006180016与我们咨询。

回答4:

现在公司狡猾的很,种种避税,吃国家的还吃百姓的,
有些公司根本不签合同,或者签到别的公司。
工资是1w或2w 合同只签3000 或最低,社保交最低。
到劳动局、财政局或 相关部门投诉应该很好用的。

回答5:

没有劳动合同很难办的。建议你打电话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