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开证行也一定是一个很垃圾的小银行,第2条能算是不符点吗?纯粹鸡蛋里面挑骨头,最新的UCP条款是不会支持的,包括第一条也很牵强,不过遇到这样的垃圾银行也没办法,谁叫咱有问题呢,真是拒付的话完全可以打官司,一定会赢,不过也要考虑时间成本和所需要的费用,以后还是小心吧,千万注意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这是铁的纪律!否则后患无穷!
不嫌麻烦的话把文件拿回来重做一遍:
1 FORM A 到商检局半天就搞好, 重做一份.
2 把发票和箱单上的“AND" 改成&,这个自己打,最好弄了.
notify party多了个JAPAN, 如果你出的是货代单,让货代重出一份,这份要还给货代.
3 B/L未注明承运人身份, 这里怎么会没写呢? 我想你的B/L一定是货代出的,让货代打上.
以上问题,一个工作日就能全改好. 要是你不想改, 你就把不符点告诉客人,说已交单,要客人通知他们银行买单. 你的L/C上应该有注明不符点费吧,大概$75
主要看你的客户的诚信度。如果客户直接接受不符点赎单的话,就没问题,只是扣个不符点的费用。
如果客户不接受的话,那就比较麻烦。
如果是老客户,产品质量稳定,和客户讲一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客户要货,就是信用证过期了,客户还是会赎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