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有史料记载,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不动产交易发生在西周时期。
唐宣宗大中十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为急等钱用,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房屋转让合同写的是:这套房子按面积计价,每尺价值小麦两硕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家具陈设也随房子一起出让,总共价值小麦二十九硕五斗六升有余。“硕”是古代的容量单位,跟“石”通用。唐朝时期一石约有90斤,按当时麦价每斤8角折合下来的话,那么每平方米的房价能卖到1555元。而当时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不会超过两石小麦,也就是在300元以下。由此可见,平民老百姓不可能买得起住房。看来房价之高古已有之,如今房价高,也算是对传统的继承。
不过就算老百姓买不起房子,当官儿的总得有一个像样的住处吧。其实这也未必,要看是什么时候。出土的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房屋买卖、租赁的现象,说明那个时候就有住房交易了。不过因为商周时代人口稀少,经济又以自给自足的模式为主,所以在唐代之前,住房交易不算活跃,房价也不算高得离谱,朝廷也能为官员提供免费的官宅。但是唐代经济发展后,房价相应大幅攀升。而官吏也逐渐增多了起来,政府也在高房价与多官吏的压力下,渐渐无力再为官员提供免费的官宅了。
而到了宋朝时期,那些无力自购住房的官员,都是向管理官府房产的行政部门租房。据《宋史》记载,屡从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将刘福去世后,他的子孙后代就失去了可以居住的私宅。
看来,当上官也不意味着全家人从此不愁住房问题了。而且唐宋时期“休官”的实际含义,并不只是失去了在某个职位上行使权力和支领全额官俸的特权,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不能继续居住在官邸里,这些休官之人不得不为住房问题而奔波。如宋仁宗时的宰相杜衍,因为为官清廉,不置私产,退休后连迁居乡间住宅的退路都没有,只能长期借居在南京车院,直到去世。苏辙退居许州后,看到李方叔的新居,羡慕不已地说:“我年七十无住宅,斤斧登登乱朝夕……不如君家得众力,咄嗟便了三十间。”于是苏辙也为自己盖了所房子,不过他心愿虽然满足了,一生的积蓄也花光了,真可叹他到了这把年纪还做房奴。
其实做房奴的又何止苏辙一人。宋朝时期有个叫张仲文的人写了一本书名叫《白獭髓》的书,这本书里就提到了“房奴”:“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意思就是存款和借来的钱都花费在房子上了,现在只能背负债务节衣缩食过日子,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向别人租来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那些买不起房的人就自己盖,盖不起就借钱盖,等以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反映了这种情况:“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其实在古代,不仅有房奴,还有蜗居。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这样描绘老百姓的住房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意思就是说房子太小,只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拼起来让孩子们睡。
贷款买房其实在清代才出现,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代才有的。
而买房子的时候,其实古代人也跟现代人一样,要考虑很多的因素。
第一就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比如苏氏兄弟,远离首都选择在房价相对便宜的地方买的房子。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买房经历更有意思,当时他的官职是“校书郎”,每月1600钱。那时候白居易在长安东郊租了4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2个保姆,这样一来每月开销是7500钱,剩下8500钱存起来。但是存了10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在陕西渭南县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节假日就回渭南的家。这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在城里租房上班。
然后就是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满意。古人很重视居住环境,反映这种状况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迁了。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房子一直都是一个牵动人心的话题。中国人的意识中,一直都认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后,才能叫做一个真正的家。其实幸福是一个人心中的感觉,与房子又有什么关联。
具考究,中国的先人是在荒地上(无主地)盖房子的,谁盖就是谁的。如果需要在有主地里盖房子,必须首先购买土地后才能自己盖房。对于荒地,皇帝派的当地官员是不征收费用的,谁开垦就是谁的。土地的所有权是终身制,但各种税收是少不了的(有很多人因为交不起税,而放弃土地)。这个皇帝被打倒,下一任皇帝仍然延续不变(军队征收不给补助)。
马克思共产主义所说的:人人有钱用、有饭吃、有房住、有车坐、有工作、人人平等那是不现实的古代也许可能,现代好像不可能,呵呵。
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
古代人有自己房子也算是比较不错的家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