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3 000+150+500+250+75就不说了。那个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可以加计扣除,本期共可以扣除1 250*1.5=1 875,但已经有500即费用化的那部分(1 250-750)已经计入当期费用了,所以再扣除1 375(1 875-500)就可以了。其实这个题应该加一个说明,该无形资产未开始摊销,否则不能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