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还手,这样造成两人都伤了,伤情差不多,报警后,警察怎么处理?是对方先动手。

2024-11-15 1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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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伤情不严重,应该是按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罚款、拘留。是谁的责任,不能简单看是谁先动手,要看具体的伤情、地点、动因、事由等。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参见刑第13条,刑诉第15条)
  2、第三十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回答2:

如果伤情不严重,应该是按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罚款、拘留!是谁的责任,不能简单看是谁先动手,要看具体的伤情、地点、动因、事由等

回答3:

对方应该不会无缘无故打你吧?如果是你先招惹别人,那就怪不得人家了呀!

回答4:

警察说哪人里无赖倒过来陪六百钱给他

回答5:

各打五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