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子是爷爷的名字,但应属于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每人各拥有1/2产权。爷爷死后,属于爷爷所有的1/2产权作为遗产,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规定,由奶奶你爸爸和姑姑共同继承。由于你爸爸已经去世,应由他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你代为继承。你妈妈没有继承权。
你妈妈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你也是可以继承你爷爷的遗产,是继承你爸爸的那一份。
这种情况四个人都有的吧,只是比例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