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你现在有“要约函”,另外你领工资虽是现金,但是要签字的,关于你的入职时间,对方反驳需提供证据,否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些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据此,确定劳动关系没有问题。
1.可查一下你在里面做的工作内容(如制度、文件、订单等),最好是有公司人员的签字档;
2.看你的工资基数是多少,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此事;
3.就算赔偿也只是赔你2个月的工资;
请考虑清楚。
这个确实还蛮难的,可以找下人证,不过能不能认定不确定,比较人证没有物证证据效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