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阶段叫“移送审查起诉”,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因此,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最长时间为一个半月,到时候就后交给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一般时间为一个月到二个月间。
案件从移送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有两次补充侦查的可能,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后重新起算。
审判的话,一个月,至迟一个半月,四类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也会有补充侦查的问题。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