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朋友借了我2100块钱,并且写了借条限三天内还清,但三天已过,他一分都没有给我,我可以凭借

2024-08-06 16: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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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庆搜与朋友属于民事债权债务借贷关系,你可以拿借条向法院申请支侍伏付令,法院受理后,向对方发传票,要求对方答老差携辩,如不答辩,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答辩,即进入普通程序,开庭审理。

回答2:

报警不解决问题,去起诉吧

回答3:

可以报警

回答4:

他不主动还你,你自动问问,看看他的态度再决定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