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工伤造成七级伤残,我想问一下我能得到那些赔偿,具体金额是多少?急!!!

我是今年1月分受的工伤,受伤所在地是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
2024-12-04 2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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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江苏省工伤赔付标准】江苏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回答2:

在你单位为你如实缴纳工伤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可获得:
1.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7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月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医疗辅助器械费用: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可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伙食补助费: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的70%,由用人单位支付;
5.交通、食宿费用:以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停工留薪期费用(误工费):以本人平均月工资为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经劳动能力鉴定生活自理能力有障碍需要护理的,分别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8.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江苏省标准为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