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集对方欠工资证据,例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相关证人证言。
2、依据《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每月支付一次,公司应按时足额发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你们还可以要求支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
3、证据充足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4、公司恐吓的.可以报警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这样的情况下,要求你属于你的工资就可以;
2、保存好实习合同,离职的时候找相关负责人谈话,最好录音;
3、不支付你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投诉,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投诉是免费的!
1、如果已经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了,如果只是争论两句,公司无权克扣你的工资或“罚款”。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公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时支付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你应当有一份实习合同;
2、罚款有依据没?早退这个可以和部门协商。
3、工资卡,听说有的银行不允许企业集体办理,只能由员工自己办理银行卡,然后将卡号告知财务部。这个我们公司也是这样的,当然我会详细告知的。
4、你说的维权还是公司制度的一些事情。如果你想辞职,可以提前3天书面告知,然后结现金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尽快发您工资,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企业应该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否则还要予以双倍处罚,朋友用法律赋予您的权利为自己的利益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