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个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年是指继承纠纷起诉的时间,不是继承的限制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如果是法定和遗嘱继承人就不过期,如果是受遗赠人在6个月内无表示就视为放弃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没有被侵权,时效就无从起算。
对继承没有时效规定。
所谓的二十年是指继承纠纷起诉的时间,不是继承的限制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继承人之间或是财产继承本身存在分歧或麻烦,应在2年之内提起诉讼,最长期限如果超过20年,即使问题依然存在,也不得再进行诉讼了。
继承是没有期限的,只要确定继承资格,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