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身份证办理流程:
1、填写《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义务兵和士官统一由原籍办理;军官以前有证的,由原发证地公安机关负责核对升位号,没办理过的,由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办理。
2、该登记表一式三份,部队相关审批单位和编码地公安机关各留存一份,第三份存个人档案。
3、各单位军务、干部部门组织填写与审核,盖章寄当地武装部,由武装部会同县以上公安机关核对编码。
4、地方武装部核对完成后,将等级表寄回部队,由团级以上单位统一收集军人个人信息后,交驻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
军人办证需所在部队政治部或干部科审核受理,受理过程中所需材料,请咨询您所在部队具体经办单位。部队受理后生成军人身份证制证数据包。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和上传数据包到省厅制证中心制证。
军人个人不需要向公安部门提供任何资料。 现行户籍政策规定,公民参军服役后必须注销户口,因此军人不应保留地方上的户口,同时军人因工作调动到其他部队继续服役的也不需要到地方公安部门处理户口问题,军人身份证也不需要注销。需要办理新的军人身份证时,直接向现在所在部队申请即可。
参考资料:军人身份证补办需要哪些手续-绵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