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合作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方针和行动准则,反映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利益和根本愿望。《意见》把"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认真坚持的一条重要准则,对于进一步明确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的重要基础,对于推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共同的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而奋斗,是多党合作事业长期以来蓬勃发展的动力和基础。只有紧紧围绕共同目标和共同事业,多党合作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才能造福于人民和国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为推翻三座大山而努力奋斗。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共同纲领》为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向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总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正确政治路线。中共十五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党的基本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是一个继往开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纲领。中共十六大总结的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集中概括了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重大认识和重大方针,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在系统总结历史经验,充分反映各民族、各党派、各界人士共同意愿基础上形成的科学论断,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重要政治基础。
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要坚持为共同的目标和事业而奋斗,就必须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要把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自觉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紧紧团结所联系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方针。因此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表现是: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2、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一个中心,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党的基本路线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而制定的,其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依靠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中心任务(经济建设)、政治保证(四项基本原则)、直接动力(改革)、外部条件(开放)、基本方针(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核心内容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党的基本路线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而制定的,其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依靠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中心任务(经济建设)、政治保证(四项基本原则)、直接动力(改革)、外部条件(开放)、基本方针(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和奋斗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核心内容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概括的68个字: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一般情况下,又经常被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党的方针政策是党根据基本路线的要求而制定的具体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