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老板不报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老板不签字,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交了工伤保险就需要单位申报鉴定,没有交保险就只有起诉或者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