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枢官制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辅佐官,职位崇高,但无定员,无专责,实际上是虚衔。中期以后,成为大臣加官或赠官(生而授为加,死而授为赠)。万历时张居正为太师,掌有实权,是特例。明代初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皇帝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制度,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始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左右,备顾问”,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事实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明朝中枢设六部。吏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文选、验封、稽勋、考功),每司各有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等官。吏部职权特重,为六部之首。户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礼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仪制、祀祭、主客、精膳),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铸印局等。兵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会文馆等机构。刑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十三清吏司(分司同户部)。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工部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四个清吏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另辖宝源局、军器局等机构。 旧都南京也设六部,称南六部,另有一套职官,但又不全置,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一般是安置地位崇高之退闲大臣之所。 大学士严嵩
设御史台,洪武十三年改为督察院,有左右御史、左右副都御使、左右佥都御使等官。又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都御使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十三道监察御史的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茶马,巡漕,巡关,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巡按称为“代天子巡狩”。官虽不高(正七品),出外巡查时权力却很大。设通政使司,有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官,掌管“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设大理寺,有卿、左右少卿、左右寺丞等官,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与刑部、督察院合称“三法司”,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设翰林院,有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五经博士等官。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 设国子监于首都,以掌教育。有祭酒一人、司业一人,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典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设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设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詹士府,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太医院,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1] 设总督、总理、巡抚。此三官于明朝均因事而设,以重臣任之。所辖地区亦不一致。为中央派出之之大员,非地方官员。明中叶后,巡抚渐成行省事实长官。与巡按合称为“二台”,各行省之“三司”反受其管制。 另还设太常、光禄等寺。
地方官制
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宣德时,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权势极重,《明史·职官志》:“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 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 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使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明初改元制之路为府,隶属于道。府分上(粮二十万石以上者)、中(二十万石以下者)、下(十万石以下者)三等,有知府一人及同知、通判等官。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也设通判,但已不如宋之权重,仅为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之官。 设州,有两种:一为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隶属于省;一为属州(散州),地位相当于县,隶属于府。各州有知州一人及同知、判官等官。 设县,有知县、县丞、主簿各一人,其属有典史等。县分上(粮十万石以下者)、中(六万以下者)、下(三万以下者)三等,均隶属于府或州。 各府设府学,以掌管教育,有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各州设州学,有学正、训导等官。各县设县学,有教谕、训导等官。学童应试录取后,在儒学(府学、州学、县学)中读书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军事官制
朱元璋攻下集庆路(今南京)时,设行枢密院,由自己担任。又设诸翼统军元帅府。后罢枢密院,改设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又增设左右都督等。吴元年因防权重,废大都督不设,改以左右大都督为长官。洪武十三年,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中、左、右、前、后),“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五军都督府每府各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经历、都事等官。都督府都督等官,后渐变为空衔。统兵之官,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衔,始有带兵之实权。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等,各设指挥使司,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四品)等官。京卫又设镇抚司,有镇抚等官。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二十六个卫:锦衣卫、旗手卫、燕山左卫等。其中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 在外各省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明朝在全国设十六都司,除十三省外,辽东、大宁、万全等地亦设有都司。有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等官。 于各地设卫所,卫下辖千户所,千户所下辖百户所。各卫、所皆统属于都司;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指挥以下,官兵多世袭。
(2016·新课标)明初废行省,地方分设三司,分别掌管一地民政与财政、司法、军事,直属六部。明中叶以后,皇帝临时派遣的巡抚逐渐演变为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这一变化有助于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三大营是朱棣组建的部队,这支部队也是明朝的最精锐部队,它们分别是: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
先说五军营,五军营并不是指五个军种,实际上,五军营是骑兵和步兵的混合体,分为中军、左军、左掖军、右掖军、右哨军,这支部队是从各个地方抽调上来的精锐部队,担任攻击的主力。
下面说一下三千营,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五军营是明军主力,那么为什么还要单设一个三千营呢,这是因为三千营与五军营并不相同,它主要是由投降的蒙古骑兵组成的。也就是说,三千营实际上是以雇佣兵为主的。
之所以叫三千营,是因为组建此营时,是以三千蒙古骑兵为骨干的,当然后来随着部队的发展,实际人数当不止三千人,三千营与五军营不同,它下属全部都是骑兵,这支骑兵部队人数虽然不多,却是朱棣手下最为强悍的骑兵力量,他们在战争中主要担任突击的角色。
最后我们要介绍朱棣手下最特殊的一支部队,神机营。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这支部队使用的武器是火炮和火铳,在明朝时候,人们称呼这些火器为神机炮,许多游牧民族的骑兵就是丧命于这些神机炮下
后宫 正常男人是进不去的 所以陪在皇帝边上的一般都是宦官 最牛逼的是司礼监掌印太监(一人) 次一点是司礼监秉笔太监(多人) 相当于皇帝的秘书长 与秘书 锦衣卫虽为特务机构 但是也是正常人 不能一直随皇帝出入 由锦衣卫指挥使指挥 但权势不如由太监领导的东西厂 东西厂也是特务组织 头一般叫做厂公 由掌印或秉笔太监兼任 皇城保卫为禁军 只是警卫部队 无权势
亲军二十四卫,内阁大学士,御林军,京城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差不多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