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万块钱,属于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标准,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网购异常类诈骗
2015年7月份,小王(化名)接到一自称某购物网站客服的陌生电话,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先后汇款1万余元,后发现被骗。近期,某女士上网购物后,接到冒充某购物网站客服的电话,透露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随后银行卡内存款被转走。
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利用非法渠道获取了事主网购信息,冒充卖家给事主打电话,以重新付款或退款的方式,诱骗事主登陆虚假网址填写银行卡信息或直接获取银行卡验证码,导致事主银行账号被盗刷。针对此类案件警方提示。
广大买家在接到所谓卖家客服电话称需要退款或重新支付时,一定要登陆官方网站,不要点击所谓卖家给予的网址。按照正规购物网站的流程,退款都是将购物款原路退回事主购物时使用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不需要更换退款途径。拨打购物网站的客服电话时。
要使用网页上预留的客服电话号码或拨打114查询,不要轻信陌生来电或网络搜索出来的电话号码。银行发送的验证码更是一定要保管妥当,不要轻易外泄,且验证码的使用途径在短信中一般都会注明,仔细阅读短信内容,非内容中所提及的用途肯定不能相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购信息遭泄露 买家被诈骗1万元
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涉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司法解释授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因此各地实际执行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上海市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而河南省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1万块,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2000至3万元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我认为如果你全部退赃,认罪态度好的话,是极有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适用缓刑的,因次,建议你主动退赃、坦白、争取立功
三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