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是什么自由。
婚姻自由是,结婚可以选择不生育,不愿意结婚生育的人也决不能去勉强他人,这才是尊重他人。
不过要提醒的是,不愿意结婚生育的人一定要严格自律,决不可乱性,决不可误入违法犯罪的途径。
如果武断认定结婚就非得要生育那就无法成立婚姻自由的概念。
我认为,像出生于1961年至1985年的小一辈人有事情做能够稳固家庭经济即可,没有必要生新生人口,大家看这些人哪里像个做爸爸妈妈的人嘛?
您好!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之一。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 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恋爱自由 婚姻不算是很自由。结婚了考虑的地方也就更多了
个人感觉,不自由,男女朋友的时候自由。
越在乎人言,束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