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
有的,
工伤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补充说明一下:出院后经主治医生医嘱休息时间内,公司按照工伤待遇发放工资,若是没有经过主治医生的证明,公司就可以不给正常工伤待遇,或算是病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