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评选活动一出,其合理性就遭到诟病。质疑之一就是,该评选并未经过国务院批准。
2011年,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时表示:为有效遏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06年至2009年间,全国共清查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
协调小组要求“严格按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特别说明,审批权限不得擅自下放或者变相下放。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审批。
在2011年5月4日,该协调小组还向社会公示了《中央机关等单位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名录》,据本刊记者查询,此名录中,住建部的“国家园林城市”在册,而国家林业局在册的7个项目中,并无“国家森林城市”一项。 两院院士、中国规划学会理事长周干峙的观点也很干脆:“森林城市”的概念是中国的独创,荒唐得让人耻笑。“对于‘森林城市’这个问题,很显然是没有现实可能性的。随着土地政策的收缩,别说在城市市区内搞森林建设是不可能的,就算在城市郊区都将变得不可能了。”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在接受《南都周刊》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不管涉嫌山寨的“国家森林城市”还是“合法”的“国家园林城市”,这样的评选都是荒唐的,“是不尊重中国地理气候的反科学、反智的行为,对公众的城市观念造成巨大误导”。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认为,中国土地资源极为紧张,为了创园、“创森”,把农田、湿地改造成绿地、森林,是极大的浪费,也会破坏生态平衡。加之中国各地地理气候差异很大,“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评选标准,许多指标很落后、不合理,尤其是一刀切,片面地追求高绿地率。 为迎合评比,城市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有些地方为达到“森林城市”的林木覆盖标准,将原有的花草植被破坏,进行大规模的大树移植,不仅成本高,成活率也偏低。
此外,要申报各种“城市名片”,就得接受不同部门的评审,彼此间没有一个相应的协调机制,这导致了一个城市申报多种称号、打造多种“生态名片”成为普遍现象,耗费了地方政府的大量资源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