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和原来一样: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
只不过,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2000提高到了3500元,税率由原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了7级超额累进税率。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