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在公司工作了十年以上的员工,现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在职,提出辞职的是否有补偿规定?谢谢

2024-12-02 1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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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身原因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纵横法律网 赵霞律师

回答3:

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辞职就相当于你自己放弃了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来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4:

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可要求将工作以来欠缴和四险一金全部补上

回答5:

对于自己辞职的话不会得到补偿的
纵横法律网 孙启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