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死亡方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死亡者遗产的权利吗?

2024-08-31 05:57: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兄亮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侍烂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见,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二者关系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机会。本条提问中,夫妻一方死亡的,在世的配偶一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便无法取得继承权。

      那么,如果有人生前有将老尘漏自己的财产分配给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人的意愿,有没有办法呢?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自然人,当立遗嘱人过世之后,其留下的遗嘱真实有效,受遗赠人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遗赠正式生效。

回答2:

夫妻一方死亡,死亡方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死亡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含磨。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虽然有谈顷斗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夫妻中的另一方还在,兄弟姐妹原则上是不能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乎芦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回答3:

有权利...但继承是这样的..她的财产,她妻子有一半...然后另一半再由她郑销森母亲和妻子和孩子分喊亩割,斗判然后要是还有兄弟姐妹才可以分

回答4:

死者的配偶、子女、母亲,享有继承权,兄弟姐妹没有。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乎桥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岁乱猛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陪胡。

回答5:

第十条遗产按照野仿扮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颂灶、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大凯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