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团结路29号 传真:86(21)36070385 区教育局电话:86(21)66592760
postmaster@eicbs.com
宝山教育局:我在宝山区一个学校食堂工作,有劳务合同,本人是本市户口,学校每月发给我的是最低工资(1450元)。学校每月给我缴纳四金,但要求本人在年底一次性交学校几千元个人部分的缴金,按照劳动法规定本人除去缴金外应当拿到手是1450工资,如果我本人承担个人部分的缴金,那就不是市政府提出的最低工资。希望宝山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彻底查处个别学校不按规定收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