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方式可操作:1、父母各将自己的份额出售给子女,税费按照目前上海市的标准,以房屋评估总价款33%为基数缴纳;2、在公证处做一个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公证费(大约是房屋评估价的2%),但一般公证处不愿意做这种公证,都直接要求你以买卖方式处理,且以赠与方式加上产权人,如果再将房屋对外出售,赠与的部分要按照房屋全额缴税,对将来影响很大。PS婚后对自己一方子女的单方赠与如不做声明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