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助力车参照标准认定其为非机动车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284—1998)》的标准,部分燃油助力车应是非机动车,但是,一些大排量的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284—1998)》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按此规定,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不属于机动车,而排气量大于五十毫升的属于轻便摩托车!所以,排气量小于50CC的助力车可以不用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但,排气量大于50毫升的助力车应主动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从本人和他人安全方面考虑,不管自己驾驶机动车还是助力车都应该先学习好驾驶技术,最好还是考个摩托车驾驶证再上路!
但是现在的交警,什么协警,什么疯狗,不管那么多的,想查就查
需要办理F照和上牌照,准驾车型及代号如下:
36CC以下的才叫助力车,50cc以下叫轻便摩托车,机动车范围,要上牌照,领驾驶证,牌照为蓝色,驾驶证为F.
属于助力车,不用,那是厂家打的擦边球,你那车应该是50CC,少那2CC就是助力车
交警不管是不是助力车,只要烧汽油就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