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挂科拿不到毕业生,学生可以申请重修,合格后,申请办法毕业证。法律依据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重修需要交纳一定的重修费,重修分为插班重修和开专门的重修班组两种。
如果重修仍然不合格,学校可以注销学信网上信息。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和学历,已经注册的应予以注销。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百度百科-重修
学信网是不会被注销的。不过你一定要坚持把没过的科目一定要考过!!这很重要!!一定要坚持的考试。碰到过好多学生,因为第一年没过,就不在跟进了!这样,害得是你自己!
最好还是把补考考过了,我也是这种情况,毕业证倒是给了,学位证却不给,这里也没有什么相关法律可以维护,只能按照学校的规则来,那几个月补考都搞死我了,现在好了,都过了,你还是熬几个月吧,之后就海阔天空了。
毕业证和学历是两码事。学校无权也销不了你的学信网的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