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一般要扣分,如果有人员死亡则要吊销驾驶证,禁驾几年,且终身不能考取B2以上驾驶证。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你好!交通事故与驾驶证的影响并不全是事故的责任认定,而是看这次交通事故的性质:是一般事故、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轻则影响小,重则影响大!谢谢!
无驾驶资格是指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者与所持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被暂扣、被扣留、扣押期间,或者驾驶证被撤销、注销或者公告驾驶证作废的。
责任认定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行为为C类行为,分值为0.5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驾车人不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接受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检测的;
(五)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者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
(六)驾驶拼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七)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造成人员伤亡的;
(八)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造成人员伤亡的;
(九)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造成人员伤亡的;
(十)不按规定牵引车辆的;
(十一)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近光灯、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十二)在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气候条件下驾驶灯光装置有安全隐患、雨雪天驾驶刮水器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
(十三)驾驶制动器、转向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
(十四)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
(十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十六)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和使用滑行工具的;
(十七)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十八)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手中持物、扶身并行的;
(十九)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或者在未划分车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右侧规定的范围内通行的;
(二十)非机动车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未避让行人的;
(二十一)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十二)乘车人不按规定上、下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十三)在机动车道拦乘机动车的;
(二十四)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