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建筑质量检验验收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既不属于行政管理,又不属于执法机构,而是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属于保留的“中间部分”。
二、事业单位改革,是个大事,真的说不好到底高层领导将如果安排,不好对你乱讲,请谅解
1、这个单位具有一定的执法责任,应该参照公务员。
2、借调到全额拨款单位,这个单位如果有空缺的编制,活动一下,应该可以。
第一累应该属于中间部分,保留事业单位身份,情况就和鉴定所差不多,自收自支的铁定会转企业,借调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跟定是原单位安排啊
自收自支的编制完了,会转企业,没以前有编制稳定 ,改成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