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为了逃税,跟员工签合同工资写的很低,但是照常发商量好的工资,对员工来说,有什么利弊?

2025-01-05 1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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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逃税的说法是完全不成立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没有任何关系,缴税完全是按照用人单位的财务账目来进行的。工人工资归入生产成本,其他人员工资归入管理费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总销售额减去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福利费用等项目后剩余的利润缴纳17%的企业所得税,所以用人单位要尽量把成本账目做大,那样算得的利润才会减少,利率越少,缴税越少。如果工资越少,那么利润越大,缴税越多。如果工资账目少记而实际多发,那么帐是做不平的。

合同工资约定得低,可以让用人单位规避成本,比如加班费以合同工资计算,比如单位认为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合同工资计算(应当按照实际应发工资计算),有了这个合同与实际间的差额,用人单位可以在工资上掌握主动权,如果恶意少于原实际工资而不低于合同工资发放,就让劳动者吃哑巴亏。

所以这种做法是对劳动者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是对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侵害。

回答2:

个人少纳个调税,但如果和公司有纠纷的话,就比较被动,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回答3:

利就是能让老板高兴
弊就是老板可以想什么时候减工资都行 还有就是对员工来说 这是协助偷税漏税

回答4:

是为少交劳动保险。降低企业成本支出,不过个人也少交。
以后退休工资低
其他的说法都不是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