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赔偿的钱本人赔不起怎么办?

2024-11-15 15: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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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回答2:

1、如果暂时偿还不起的话可以找法院裁决,分期偿还,不会让你父亲一块赔偿。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①在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若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在判决书生效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如果拒绝法院的执行,法院有权将其处以拘留、罚款,并可以查封其银行账户,可以拍卖其财产。③如果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程序终结,待以后该情况消除后,再重新恢复执行。

4、民事案件都不会要求家人一起赔偿。就算在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司法机关会将其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扩展资料:

1、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2、民事诉讼的程序效益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表现为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以及当事人预期利益的实现或不利后果的避免大于他们在诉讼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司法资源的总和。社会效益指民事程序在实现其价值目标方面所达到的社会效果。表现为诉讼机制的重要性被人们所认识;运用诉讼维权的民众增多;社会对法律和法院的信赖程度高等

3、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

回答3:

一、可以选择分期偿还,或者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民事诉讼赔偿没有连带责任,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三、一起赔偿的人是妻子,会强制执行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查封房子、车子、和银行卡等等。

扩展资料:

针对诉讼赔偿强制执行的难度,为规避“执行不能”案件带来的风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示,从事市场交易时,一定要树立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风险自担意识,事前充分关注和预判可能导致无法实现债权的各类风险点,慎重决策。

要充分运用商业保险、财产担保等手段提前控制风险;出现风险后,也应及时采取提起诉讼、申请诉讼保全等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为实现自己的债权筑牢基础。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4:

如果暂时偿还不起的话可以找法院裁决,分期偿还,不会让你父亲一块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1、在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若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可以在判决书生效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拒绝法院的执行,法院有权将其处以拘留、罚款,并可以查封其银行账户,可以拍卖其财产。

3、如果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程序终结,待以后该情况消除后,再重新恢复执行。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保护其私法上的权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国家对该问题不甚重视,较少明确解释。

参考资料:民事诉讼百度百科

回答5:

当前赔偿不起的话可以选择分期的方式偿还,或者变卖自己的财产。

民事诉讼补偿中没有连带责任,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一起补偿的人是妻子,可能会强制执行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查封房产、车子、和银行卡等等。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则:“债款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归还的,经债权人赞同或许人民法院判定,能够由债款人分期归还。有才能归还拒不归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定强制归还。”由此可见,债款人有必要归还债款是必定的。
实践中,债款人无力归还又有两种不同的状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归还。如归于这种状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则,由债款人分期归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归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款人的个人现有产业来清偿。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