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遇到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的,这个是合法的,不能拒绝开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措施,应当由院长签发搜查令,并且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措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第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三,认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搜查人员在进行搜查之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
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也应通知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搜查。
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执行人员进行。
搜查中发现应当依法扣押的财产,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和第226条的规定办理。
搜查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被搜查人及其他在场人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搜查笔录中写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遇到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的,这个是合法的,你不能拒绝开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可以,没有搜查令或主人的允许警察是不能私闯民宅的
民事纠纷,无权入民宅。刑事案件视情况而定。
在紧急情况下可不用检查证或搜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