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买单报关,其实就是没有出口权的工厂或SOHO通过买别的进出口公司的核销单,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外贸出口。
有些大的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设公司的规模每月可以领取10份核销单,但是每月出口次数才2次,所以就余下8次机会。正好有些没有进出权的工厂又接到了出口的定单。所以,工厂就花钱让此进出口公司把核销单卖给他,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在出口。
由于出货事宜比较繁索,有些“报关行”“货贷”就与外贸公司签约,长期向数家核销单有余的外贸公司买核销单,并转卖给无进出口权的工厂出口。
(有时侯买单出口,你会在SHIPPER那一栏看到这样的字眼:
XXX IMPORT & EXPORT CO。,LTD
O/B XXX CO。,LTD
前者是进出口公司,后者是买单的工厂。(PS: O/B=on behalf of )
这就是所谓的“买单报关”
买卖政府机关的重要单据,是违反相关法律的,所以”不提倡这样做“。 (其实现实操作中,这种做法是似乎是正常的)
买单报关就是以别人的公司名义出口报关。操作方便。
就是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或者有进出口权不方便自己出口申报的企业,通过向代理购买核销单申报出口的方式,这种操作是一种非正规操作。
买单出口的定义其实就是简单的一句话:“没有出口权的企业买别人的核销单, 以别的进出口公司的名义出口”
当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出口单(通俗说法是出口核销单)。但是出口必须要出口单证,这时在广东地区,通常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其它有出口权公司出口单证,(借用他人的公司名称出口,当然不享有退税的权利)。用来报关。简称买单报关。
“买单出口”是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假借出口企业的名义,买卖使用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企业提供的空白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进行虚假出口贸易活动,并将收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出口单证和手续转给出口企业申报退税,从而骗取国家退税的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