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
1、流转税:如果是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应在国税机关缴纳增值税(分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不同);如果只是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应在地税机关纳税营业税,税率5%。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所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缴纳。城建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不同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地方教育附加以前是1%,现在为2%。
3、所得税。企业(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累进制,5%—35%不等。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