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发明失败,已获得实用新型授权三年的专利,如何再申请发明的几个问题

2025-04-05 15:30: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觉得主要还是你的说明书写的有问题,没有公开充分。按道理来说,你的这种轮胎能让车在水面跑,且只要这个轮胎装在普通的汽车上,就能让汽车在水面行驶,这是一种多么开创性的轮胎啊,只要你公开充分,从实验的角度来说明,我的线型轮胎的线型是怎样变化的,通过这些变化,为什么汽车就能在水上开,从浮力等角度证明我的线型轮胎的线型经过这样的变化,是能实现让车在水上跑的。你只要这样写,我就不相信复审委会不让你授权,我猜你只是写了花纹的变化,然后就说能在水上跑,公开不充分,要是我是复审委我也不会让这个授权。你可以在后续起诉复审委的过程中提出你的实验数据,你的专利还是有授权前景的。

回答2:

简单回答:1,同样的技术方案不能申请,理由是:实用新型已经公开该技术方案;
2和3答案都是不可以,理由是:新颖性判断是以全球公开为标准。

回答3:

没看到您提交的申请文件,也难以回答您的问题。照您所说,您设计的轮胎可以让车在水面跑,那我们可以认为这便是此轮胎的有益效果,那么轮胎如何让车在水面跑,该轮胎需要满足什么设计要求,原理是什么,整个技术方案包括要注意的细节最好都交代清楚。而审查员这么认为也有他的道理,很明显,轮胎划线的改变事实上一般技术人员都能实现,这证明不了您设计的轮胎就能让车在水面跑,您给不出充足的理由说明“轮胎能让车在水面跑”的效果,您说明不了您的技术方案具备专利除实用性外的其他“两性”,即“新颖性和创造性”,那么就不会有授权的可能!审查员也是按程序办事,符合条件自然会给您授权!恕我直言,您试想想,如果个个都仅空口说自己设计的轮胎就能实现那样的效果,又给不了具有说服力的技术方案,那样的文件如果能授权,这样的技术早就被人家做为专利申请了,还会等到您提出吗?

回答4:

我觉得,你的发明,未必就不能再申请了,换个描述的方法也许就可以。
从您发明专利驳回理由来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不属于技术方案,我的理解是:
您在原说明书中,并没有说清楚具体是什么样的结构,以及,为什么这样的轮胎能够在水上使用的原因。
假设,你在说明书只写了,轮胎花纹呈玫瑰花状,效果:可以在水上使用;这样的情况,我觉得驳回是正常的。
如果深一步的总结:一种轮胎花纹,其特征是其形状为Y=F(X)函数所述的曲线;然后在说明书中清楚的分析,在怎么样的转速下,怎么样的受力情况,可以使汽车在水上浮起来,用数学的理论来验证,这样就很有说服力,最起码它是一个技术方案;分析正确的话应当也具有实用性;
虽然你的实用新形有“轮胎花纹呈玫瑰花状”这样的特征,但是由于并没有公开“呈玫瑰花状”就是Y=F(X)函数所述的曲线,因此,通过适当的回避(如附图与原说明书不同),应该还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当然我不太懂轮胎花纹,你的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回答5:

没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