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建筑物外立面是建筑物所有业主所共有,挂广告牌是要整个业主同意的。
《物权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扩展资料:
除了需要二楼业主同意外,还需遵守以下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章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建筑物外立面是建筑物所有业主所共有,挂广告牌是要整个业主同意的。这种现象很多,但大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原则上是不影响二楼日常生活。最后如协商无效可以诉讼。
《物权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遮挡住二楼的窗户,影响采光,是必须经过二楼同意的,比如支付一部分费用。否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拆除广告牌。
不能,挂广告牌的性质应当是利用了居民楼的整体进行收益,这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自主管理的项目。
参见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http://baike.baidu.com/view/196832.htm
那要看你对2楼有没有干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