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 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从属关系,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有如下几种:
1.物业由开发商选定或成立的公司
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时,物业管理通常以这样的形式存在。
2.物业由开发商招标进入小区负责物业管理;
开发商进行招标招进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小区物业正常运行,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时,物业也会有这样的形成存在。
3.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无直接关系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是由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挑选确定的,可以为之前的物业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物业公司。
4.职责内容方面的关系;
开发商负责建筑和建造,并负责销售,物业公司是负责管理小区卫生、保安及开发商遗留下了的遗漏工程,日常水电气设施进行监督及服务;
物业管理
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
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房地产开发商
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体的企业,它们通过实施开发过程而获得利润。
不会的,根据国家规定交房是开发商给业主交房,物业只是协助开发商交房。但在现实生活中交房都是物业再给业主交房。也就是物业陪同业主验房。
当然,房子从开发商转交给物业,你要留意的是房子的质保期内归谁维修。是开发商自己维修,还是开发商委托给物业维修,这些都是前期要说清楚的。
不太明白你说的“让办个手续,把房子从房产商转给物业”是什么意思?房产归到物业名下吗?物业公司根本没有开发商品房的资质。我想不会是实质性的转移。
和你签订购房合同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转给物业公司,感觉是房地产开发商搞障眼法,到时候房屋的质量问题让你找物业,但其实物业根本不当事,因为房子不是他们开发的,这些质量问题归开发商管。
房屋交付,严格讲,是开发商将房屋建好后,交付给业主。谁带着验房不是核心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时发现问题谁负责。
天上不会掉馅饼。开发商物业不会无缘无故免半年物业费,还是搞清楚吧。问清楚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否合法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或者其下属物业处、物业科咨询。
其中有误区,不需要通过业主把物业移交给物业,而是房产商直接与物业交接,到了交付约定时间,由物业和房产商一起对业主做交付手续!